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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两个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06-12 10:14来源:人大办浏览次数:

根据省人大统一部署,4月下旬至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江苏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沈明刚参加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部分市人大代表、相关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4月28日省人大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以后,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执法检查组,并于4月30日下发了工作方案和对照检查表。全市6个市(区)和88个乡镇(街道)迅速进行对照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和时限。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真汇总梳理各市(区)自查报告和对照检查表,于5月24日召开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就做深做实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相继赴各市(区)及有关乡镇(街道)开展实地检查,听取“两个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查看基层人大工作场所和代表履职平台,对部分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主席(主任)、人大代表(议政代表)开展问卷访谈,查阅有关工作资料,详细了解“两个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认为,我市县乡两级人大能够认真贯彻实施“两个条例”,创新开展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形成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但与此同时,部分乡镇(街道)还存在工作力量不强、工作水平不高、监督刚性不足、代表作用发挥不够等薄弱环节,需要切实加以研究整改。

检查组指出,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街道工委是上级国家权力机关在基层的延伸,在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夯实国家政权建设和党长期执政基础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市(区)、各乡镇(街道)要以“两个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整改存在问题,推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拓面提质增效,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依法履职规范化、监督工作机制化、代表工作常态化、实践探索品牌化”。

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及“两个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谋划推进全市人大工作。研究制定“双培双争”“你点我督”“雁阵效应”等规范性文件;召开全市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工作推进会,组织全市110多名基层人大负责同志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召开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促进基层人大“家站点”建设提档升级;常态化安排基层人大代表、各级人大工作者参加市和市(区)人大组织的“线上+线下”学习培训;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你点我督惠民生”等活动;举办“人大代表讲坛”300余期,让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进行“同题宣讲”,着力提升基层人大工作水平和各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有力地夯实了人大工作的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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