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部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市政府关于金融促进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修正草案)》。
七、听取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八、审议人事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