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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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去高卫东、王龙的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王中庆、姜文湘的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王根余的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卞新峰的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林建祥的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委员职务。